拖欠工程款1年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工程款被拖欠1年的情况,承包人有多种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和发包人沟通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承包单位主动与建设单位交流,弄清楚拖欠原因,然后双方组成谈判小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请有关部门调解。比如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特别是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还可以请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要是调解也没有效果,那么就可以考虑法律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承包人可以在催告无效后,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者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工程来优先受偿。同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或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否则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另外,当事人主张对方拖欠工程款,还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比如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相关概念: -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在一般民事案件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在工程款拖欠问题中,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