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殴打未成年该怎么处理?
我家孩子在外面被成年人打了,心里特别着急。现在想知道具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是只进行治安处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呢?还有我们能不能要求民事赔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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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若殴打行为未造成未成年人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这种情况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如果是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若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人遭受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要求殴打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些民事赔偿责任涵盖了为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同时也包括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受伤害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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