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未成孩子一般会怎么处理?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发现有个孩子被打了,这孩子还未成年。我就挺担心的,想知道面对这种殴打未成年人的情况,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啊?是会罚款,还是会拘留打人的人,严重点会不会判刑?特别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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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了殴打未成孩子的情况,一般会从民事、行政、刑事这三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是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要求殴打者承担这些民事赔偿责任。要是殴打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接着看行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要是存在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只要殴打未成年人尚不构成犯罪,就会按照这个规定来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要是殴打行为造成未成年人轻伤及以上伤害,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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