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施工合同未能正常履行违约了该怎么处理?

我签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可对方没能正常履行,这让工程进度受到很大影响,我也遭受了不少损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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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建筑施工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出现违约情况时,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明确,只要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履行就构成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于违约情况的条款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比如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金额,就按此金额赔偿;约定了违约金计算方法,就按方法计算。 要是协商不成,守约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就有明确规定。比如施工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继续完成工程(继续履行);若工程质量有问题,施工方要负责修复(采取补救措施)。 关于损失赔偿,如果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另外,如果合同属于无效情形,已完成工程量且检验合格的,发包人需支付工程款。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过错大小承担各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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