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该如何处理?
我已经和男方离婚了,可他还是不停地纠缠我,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正常生活,法律上对于这种离婚后的纠缠行为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展开


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以下是一些应对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尝试和男方进行诚恳深入的交流,心平气和地跟他讲清楚离婚了双方就应该各自开始新生活,纠缠对彼此都没有好处,分析继续纠缠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要是交流没有效果,男方通过电话等方式不断骚扰,可以对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录制好证据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若男方出现恐吓行为,要尽可能通过现场证人、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充足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了证据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警方报案,寻求法律的保护。 如果男方的纠缠行为严重到构成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他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比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总之,遇到离婚后对方纠缠的情况,不要害怕,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一个人要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让别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了,那这个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寻衅滋事罪:是指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像随意打人打得情节恶劣、追着别人不让走还辱骂恐吓人家情节恶劣、强行拿别人东西或者随便毁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闹事把秩序弄得一团糟等,这些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