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借钱不还该如何处理?


如果好朋友借钱不还,有多种解决方式。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你可以尝试和朋友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分期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清等解决方案。这是最温和的方式,既能维护你们之间的关系,也有可能顺利拿回借款。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债权人索要无果,还可以选择诉讼方式。你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借条是很关键的借款证据,如果没有借条,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也行,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后,若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不过,如果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