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现场处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是确保人员的安全。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要开启危险警示灯,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然后是报警与保险报案。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接着,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间最好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中会约定被保险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和时间限制。 之后是事故认定。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勘查、拍照、询问当事人等工作,以确定事故责任。交警部门会在一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后是赔偿协商与处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