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工程款不给该如何处理?


如果别人欠工程款不给,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这是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和欠款人直接沟通,讲清楚情况,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过在现实中,协商有时可能比较困难,因为如果对方愿意按时支付,也就不会拖欠了。 其次,还可以找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是在中立第三方的帮助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要是协商和调解都没有效果,那么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律师函是一种专业的法律文书,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促使欠款人结清工程款。 最后,也是比较有效的办法,就是走法律途径,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讲,诉讼是追讨工程欠款的较好方式。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也可以从中调解,若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协议。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相关流程,比如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 相关概念: - 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通俗说就是把工程发包出去的一方。 - 承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具体负责施工的一方。 -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