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该如何处理?


车辆抵押的处理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在抵押期间,车主是有权卖掉抵押物的,前提是双方依法订立并向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而且这种转让并不影响已经确立的抵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要是借款人无法还清贷款,贷款机构通常有几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拍卖,贷款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车辆作为抵债品拍卖来清偿债务,借款人会失去车辆所有权,且无法控制拍卖结果。拍卖前,抵押权人要通过公告等适当方式提前告知借款人与抵押人,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债权。另一种是转卖,也就是将车辆以抵押款的方式销售给第三人以清偿债务,转卖后借款人同样失去车辆所有权。贷款机构也可以选择等待借款人归还贷款,不过等待期间有权利收取相应利息,若借款人继续拖欠,车辆最终可能会被拍卖或转卖。 当还清欠款后,车辆抵押的解除也有相应流程。以常见的汽车抵押贷款还清后为例,要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辆服务大厅;领取《机动车抵押 /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并填写;领取排队号;提交申请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销抵押为还款证明)等材料;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如果是正常抵押解除,到银行指定窗口缴费 (注销抵押无此步骤);最后持缴款凭证 (注销抵押不需要)和《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申请解除抵押登记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 相关概念: 抵押权人:就是享有抵押权的人,在车辆抵押中,一般是贷款给车主的机构或个人,当车主无法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车辆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抵押人:就是把自己财产(这里是车辆)抵押出去的人,也就是车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