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专利权的授权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我和他人共同申请了一项专利,现在想知道具体什么时候我们能获得这个共有专利权。不同类型专利的授权流程不太一样,不太清楚共有专利权的授权时间到底该怎么确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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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专利权的授权时间确定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专利类型及审查流程。对于发明专利,需要经过专利部门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只有在这两个审查阶段均未发现驳回理由时,专利局才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需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专利局就会发出相关通知。 其次,申请人要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当申请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如果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则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总之,共有专利权的授权时间关键在于专利证书的颁发日期,同时共有人之间的约定也会对权利行使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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