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应当怎么分配?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配这块不太懂。家里有房子、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是怎么划分的,是平均分配吗?还是有其他的分配原则和方式,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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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与处理。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有几个原则。一是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是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因为妇女挣钱少就少分财产。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是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五是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比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而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是不予分割的。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分配不是简单的平均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偿补偿等特定财产,属于一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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