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在探讨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决定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倡导的是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而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存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等。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自主意愿,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和成长需求,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倾斜;对于女方,由于在婚姻生活中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情况和困难,法院也会给予一定的照顾;而对于无过错方,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法院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更多的权益保护。 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总之,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