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老公有外遇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是双方协商决定。夫妻离婚,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这很好理解,就是夫妻二人坐下来,商量着怎么分财产,只要双方都同意,怎么分都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要是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会遵循一些原则: 一是均等分配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的,但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会有差别,像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就归个人所有。 二是适当照顾子女原则,要保障子女今后的生活和成长,在分财产时会适当考虑这一点。 三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那么在财产分配上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比如老公有外遇,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四是给予无过错方赔偿原则,如果一方的外遇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这种严重程度,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通俗说就是一个人同时有两个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