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现在要分开了,不知道财产该怎么处理。像一起生活时买的东西、赚的钱,还有一些债务,到底哪些算共同的,哪些是个人的,该怎么公平合理地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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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的情况下,所谓的“离婚”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正常婚姻关系下的离婚,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具有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财产分割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 若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如果能证明有份额的,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此外,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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