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外要怎么离婚呢
我和另一半现在在不同省份,感情实在过不下去了,打算离婚。但我俩都不太清楚在省外该怎么办理离婚,是去当地民政局,还是得走诉讼程序啊?想了解一下省外离婚具体的流程、手续这些是怎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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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外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情况各有不同。 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如果想在省外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是不可以的,必须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夫妻双方一个在广东,一个在浙江,要协议离婚就得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再讲讲诉讼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有多种管辖情况。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老家在外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就看被告有没有经常居住地,有的话就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则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起诉 。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是,先确定管辖法院,然后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并按要求缴纳诉讼费。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并辩论,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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