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证件都被对方扣留的情况下,该如何离婚?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现在正面临离婚难题,对方扣留了我的证件,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到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法律依据,好让我顺利解决离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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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证件被对方扣留时,仍然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途径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即使证件被扣留,你也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在实际操作方面,你可以去民政局、公安局开好婚姻证明和身份证明,收集好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带着起诉书去法院起诉离婚。比如,如果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你可以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作为证据;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你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 再者,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这是一个必经的程序,目的是看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能够和好,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则应当准予离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有一些法定情形,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最后,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一种情况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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