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要怎么离婚?


在妻子出轨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离婚: 协议离婚:这是一种比较和平的方式。只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使没有出轨的直接证据,只要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即可完成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若无法达成协议,或一方坚持要求诉讼离婚,则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法院会进行调解,并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虽然出轨证据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但并非必要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法院仍然可能判决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出轨离婚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分割,也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出轨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话,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