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材料。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要是已婚的话还得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如果还没拿到产权证,那就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另外还得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要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以及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内容。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先空着,等公证员审查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接着,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要注意,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 然后,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要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之后,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这个谈话笔录很重要,因为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一旦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能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到这一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就履行完毕了,两周后当事人就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要是双方都没时间来领,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法律依据方面,《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