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剥夺政治权利应该如何执行?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不太明白。具体想知道执行机关是怎么分工的,执行过程中有哪些具体要求和程序,执行期满后又有哪些后续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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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具体的执行方式和相关规定如下: **执行机关及对应情况**: - **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规定,施行对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例如,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会执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 **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主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由公安机关执行。此外,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执行期限相关规定**: - **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那么在5年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他没有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还需再执行2年剥夺政治权利。 - **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比如,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这3年管制期间,同时也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间。 **执行程序及后续操作**: 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及刑期的长短。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分子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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