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起诉离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能证明婚姻关系及双方身份的证件,像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有子女,要准备子女出生证明等资料;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整理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另外,还需要起草一份详尽的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明确写出诉讼请求,比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阐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其次,要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然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收到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这里的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之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同时告知被告需在收到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辩。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原、被告双方发送开庭传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接着就是开庭审理环节,这是离婚诉讼的关键部分,包含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阶段。先由书记员确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是否到场,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件主题,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双方按顺序依次提出证据并质证;随后进入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并展开辩论;最后是当事人最后陈述。 最后,法院会依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做出是否批准离婚请求的判断,并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裁决。如果经过开庭审理后,双方仍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会根据开庭时所掌握的事实真相,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最终的判决。判决结果一旦送达,就代表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要是一方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里面要清晰准确地写明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案件,不同类型案件有不同的管辖权规定,离婚案件一般是上述提到的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质证:就是在法庭上,双方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询问等,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