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要回别人欠自己的钱?


要回别人欠自己的钱,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协商,这是比较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沟通交流,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帮忙说和,来解决纠纷。比如你和欠款人关系还不错,只是对方可能暂时资金紧张,那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和平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调解。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开始可能由当事人主动申请,也可能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职权启动。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会主持,先听取双方对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弄清楚事情真相,明确双方责任,然后依据政策和法律引导双方就争议事项协商。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及时审查 。 仲裁也是一种途径。不过采用仲裁方式,需要双方事先有约定,同意将纠纷提交给某个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作出,双方都要遵守。 最后就是诉讼。这是在其他方法都行不通时的“终极武器”。欠款起诉流程如下: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状要写清楚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 法院做出判决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所以,在借款时最好保留好相关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相关的流程和要求等,也是诉讼要回欠款的重要法律依据。 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