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要怎么保释出来?


保释在我国法律中称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要想保释被拘留的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同时,保释还有一些不能适用的情形,比如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如果满足保释条件,保释的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应当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 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 保证人保释:由担保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保证书以实现对行为人的保释。 2. 保证金保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般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具体数额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并同时提交书面形式的保证书之后,方可获得保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