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该如何取证?


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取证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这关系到能否顺利离婚以及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为自己争取权益。 首先,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接下来讲讲具体的取证方法。 第一类是身体受伤方面的证据。比如及时去医院就诊,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这些能直观体现受伤情况;同时对伤口进行拍照,照片要清晰显示受伤部位、伤势程度,最好能注明拍摄时间。如果伤势严重,还可以去做伤残鉴定意见书,这是很有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类是报警相关证据。遭遇家暴后报警,公安机关会出警处理,会有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这些材料能反映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而且公安机关还会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这一系列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 第三类是证人证言。邻居如果目睹过家暴发生,他们的证人证言有一定作用。另外,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这些单位给予帮助、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比如调解笔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四类是视听资料。在家中安装监控录像,如果条件允许,在可能发生家暴的区域提前安装,拍摄到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这是非常直接的证据。还有在遭受家暴时,用手机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但要注意不要因此激怒对方导致自身危险。 第五类是加害人的书面材料。比如加害人的认错书、悔过保证书等,里面承认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这也能作为证据使用。 总之,在收集证据时要尽可能全面、及时,为自己在离婚诉讼中争取最大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也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