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补偿款要如何取出来?
家里的房子和土地面临拆迁征地,补偿款发放下来了,但不清楚具体的取款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想知道具体怎么操作,避免因为不了解流程而耽误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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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补偿款的取出,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带上房产拆迁协议,这是确定补偿权益的重要依据;房子的封条证明,用以证实房屋处于被征收状态;户口簿,证明家庭人员信息及与被征收房产的关系;本人身份证,确认领取人的身份。如果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手续,代办人也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且所有材料都要用原件。 其次,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完该协议后,实施单位会将相关资料报县征收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征收管理部门确认无误后,会再把这些材料递交给县财政部门进行最后的审核和拨付款项。 最后,等待款项到账并领取。征收补偿款会直接打进被征收人的个人账户里面。在交房后,被征收人只要拿着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去指定的银行领取这笔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直接取出现金,也可以选择将款项保留在账户中。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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