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外遇离婚如何判缓刑?

我最近打算离婚,因为发现对方有外遇。我听说有一种叫缓刑的情况,不太明白这在有外遇离婚的案子里是怎么判的。想了解一下,要是因为对方外遇离婚,涉及到缓刑的话,法院是依据什么来判定的呢?是有外遇的一方能判缓刑,还是怎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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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仅一方存在外遇情况,通常不会涉及缓刑的判定。因为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的。 缓刑指的是法院在对被控告人量刑时,除宣告其应服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外,还宣布在某一特定考察期内暂不执行相应刑罚。要是在考察期内,被控告人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发生,原本判处的刑罚就无需再执行。 单方面的婚外情本身一般未达到刑事犯罪的门槛,无法直接带来缓刑裁决。不过,如果外遇行为涉及到犯罪,比如构成重婚罪等,那就另当别论了。《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有外遇的离婚案件中,通常会涉及财产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财产分配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关于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离婚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保护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子女的抚养权。 相关概念: 缓刑:法院对被判刑人在一定考察期内暂不执行刑罚,若考察期内无新犯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重婚罪: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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