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的人如何判缓刑?


在我国,未成年犯罪的人如果要被判处缓刑,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条件要求的。 首先,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简单说就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犯罪手段不是特别恶劣等;二是有悔罪表现,比如主动向受害者道歉、赔偿损失,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等;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需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性格、成长环境、犯罪原因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也就是不会给社区居民带来担忧、恐惧等负面影响 。 此外,如果未成年罪犯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这意味着,如果是第一次犯罪,主动把非法获取的财物退还或者赔偿给受害者,并且家里有人能好好监管,社会上也有机构或人员能对其进行帮助教育,那么就更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关于缓刑考验期限,《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在缓刑期间,未成年罪犯要遵守规定,考察工作主要涉及该未成年人在缓刑期间的日常行为规范、是否继续学业或者从事合法职业、是否存在任何违法行为等等方面。同时,他们也需要定期向负责考察的机构汇报自己的生活动态,并且接受监督与帮助。 相关概念: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