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后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股东变更后的账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需取得过半数股东同意;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转让需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要经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批准。转让方与受让方应签订协议,明确价格、支付及交割时间、利润享受、债权债务责任等事项。若一方是国有企业等,协议还需相关部门批准。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确定方法主要有: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原始投资价值);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一般需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谈判确定协议价。其中,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较为可取。若转让方或受让方一方为国有企业,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净资产,且报告需主管部门确认。 **三、股权转让的交割** 股权交割日的条件通常包括:购买协议获股东大会通过及相关部门批准(如需);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支付大部分购股款(一般超50%);购买企业实际控制被购买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承担风险等。支付方式有受让方先付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或受让方直接支付出让方,前者更规范。 **四、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 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且通过公司支付出让方股权款时,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若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原出资额,公司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2. 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出让方股权款时,根据相关凭证,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若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原出资额,出让方应自行申报纳税。 **五、其他相关要点** 若只是股东内部变更且总注册资本无变化,依据新验资报告调整实收资本科目下各股东成员即可,涉及银行存款和实收资本科目。新接手会计应与前任交接,继续在原帐表基础核算,关注银行账户款项情况,且不要轻易改变核算程序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