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了欠的债该如何处理?


老公死了所欠债务的处理方式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简单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不管老公有没有遗产,作为妻子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是老公的个人债务。这部分债务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老公的债务是个人债务,有遗产就先用遗产还,遗产不够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可以不用再还(自愿偿还除外)。 确认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比如夫妻一起商量决定去借钱,那不管这钱带来的好处夫妻有没有一起享受,都算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即使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一起商量借钱,但借了钱后夫妻双方都从中得到了好处,也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及对共有财产相关活动产生的债务。 连带清偿责任:生存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无论何种情况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在债务处理中涉及到以遗产偿债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