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本该如何办理?


结婚后办理户口本,情况不同办理方式也不同。 首先说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的情况:第一步,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这一步是为了更新婚姻状态和获取迁移需要的证明材料。第二步,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还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这是在向迁入地提交落户申请。第三步,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最后,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如果是夫妻户口不同省,流程如下:第一步和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一样,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第二步,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部分地区需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第三步,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第四步,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第五步,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同时,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要是想单独立户建立新户口本,前提是有自己独立的住房。流程一般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相关法律依据是《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结婚后办理户口本要先明确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再按相应流程办理。不同地区在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上可能存在差异,办理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