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该如何处理?

我骑电动车和一辆机动车撞了,我受伤了。当时挺懵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现在想问问,这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后续赔偿这些又该怎么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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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现场处理。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车,查看人员受伤情况。如果有人受伤严重,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相关物品,以便交警部门后续勘查和认定事故责任。若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其次是报警与责任认定。要尽快拨打122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等,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来说,责任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几种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再者是医疗救治与费用问题。伤者应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治疗,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凭证,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关于医疗费用的垫付,机动车通常有交强险,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若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责任方则需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后是赔偿问题。等伤者治疗结束后,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和相关费用凭证,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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