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发现行政拘留错误应如何处理?
我之前被行政拘留过,当时没觉得有问题。现在过了六年,才发现那次拘留是错误的。我就想知道,都过去这么久了,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这个错误的行政拘留,我能获得什么样的补偿吗?
展开


当六年后发现行政拘留错误时,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首先,我们要明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当发现这种处罚存在错误时,当事人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虽然已经过了六年,但仍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对于超过两年时效的情况,如果有正当理由导致未能及时申请,比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等,也可以尝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并说明情况。当事人可以先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赔偿申请,递交申请书,说明申请赔偿的事实和理由、具体的赔偿要求等内容。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赔偿,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决定赔偿,会与申请人协商赔偿方式和金额等内容。如果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