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该如何认定,以及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我有张信用卡,最近因为一些经济问题逾期还款了,银行也在催款。我很担心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进而要承担刑事责任。想了解下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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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认定及刑事责任相关内容如下: **认定标准**: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这里的“恶意透支”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刑事责任**: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轻处理情况**: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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