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怎样继承?


银行存款的继承,首先要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银行存款属于遗产范畴。 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常见方式来办理继承手续。一种是没有争议的情况,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之后,凭借这份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另一种是出现争议的情况,若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合法继承人则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去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所有继承人身份证件;死者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此外,对于不同身份的继承人还有特殊规定。比如在国外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者),在国内银行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的,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存款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凭继承证明书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若继承人在国外的,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据以办理存款继承手续。 相关概念: 继承权证明书:是证明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文件。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调解书: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后,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对案件审理结果的书面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