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要如何进行调查取证呢?


离婚财产调查取证是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关乎到财产分割是否公平公正。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调查取证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 调查取证方法 - **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同时,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另外,要保存好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 - **聘请专业调查公司**:可以委托专业的调查公司进行调查,但要注意选择正规、合法的调查公司,确保调查过程和获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 **申请法院调查**: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则可以在离婚时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须提交申请书,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例如,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如公安机关的案件处理档案等),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如公司章程、股东持股情况等),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 **聘请律师调查**: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去获取更多的证据信息,比如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等。律师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收集和整理证据。 ### 注意事项 - **合法性**:在进行取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收集到的证据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私自闯入他人住宅获取的证据,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 **隐私保护**:要充分尊重并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权益,坚决杜绝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来获取证据。 - **防止财产转移**: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