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期间怎么调查对方隐匿的财产?


在婚姻纠纷期间,如果想调查对方隐匿的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方法: 首先是调查银行存款。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要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申请人通常得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这里要特别提醒,很多人会忽略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要是没申请,对方就有可能隐匿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所以,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明确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是双方共有的,任何一方隐匿财产的行为都可能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利通过合法程序去查明。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调查股票。要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那么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获取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也可以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要是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只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也能进行调查,只是过程会麻烦一些。 最后是调查房产。要是完全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从资金流向上查找线索。比如,对方账户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有大额资金外付,就可能是直接付给房地产公司;或者对方某个账户每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可能是在缴纳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如果知道对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位置,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查找是比较快捷的办法。此时,可以聘请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查。 相关概念:(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