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一级且不进行赔偿的情况下,会怎么判?

最近遇到一起伤害案件,伤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可伤人者就是不愿意赔偿。想知道在这种不赔偿的情况下,法律上一般会怎么对伤人者进行判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综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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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一级,且不进行赔偿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则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不过,最终的量刑判决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比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如果伤害手段特别残忍,可能会在上述量刑幅度内相对从重处罚;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一时冲动还是蓄意已久等;还有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如果犯罪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不赔偿则可能在量刑时作为一个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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