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洗钱是怎么判的?


电信诈骗和洗钱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犯罪分子既实施电信诈骗又进行洗钱的情况。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这两种犯罪的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 首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接下来看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电信诈骗又进行了洗钱行为,可能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法院会分别对电信诈骗和洗钱的犯罪行为进行量刑,然后将两个刑罚合并执行。当然,具体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