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怎么进行清算?
我有一家公司打算注销,但是不知道注销前该怎么清算。想了解下清算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做哪些事情,要注意些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这个清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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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的清算,是指在公司终止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的主要流程如下:首先是成立清算组。这是清算的第一步,清算组负责整个清算工作。 然后是展开清算工作,包括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接着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最后是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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