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填完了怎样才能生效?
我已经完成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但不清楚它什么时候能正式生效。不知道是填报后马上就生效,还是需要经过什么流程或者等待一段时间才可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生效的条件和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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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填完后的生效问题,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填报完成后,单位在获取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于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就可以为您扣除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简单来说,只要单位拿到了您填好的信息,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就会按照扣除后的金额来计算个税。 而如果您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种方式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扣除。在这种情况下,您填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这一年里平时发工资时不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金额,而是在年度结束后自己去办理汇算时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如果信息有误,可能会影响扣除的生效以及后续的纳税申报。若税务机关在核查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会要求您更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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