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户籍怎么迁回原籍?


学校户籍迁回原籍,是指将因上学原因迁移到学校集体户口的户籍重新迁回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的迁回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在办理迁回手续前,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来说,迁回原籍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出申请。毕业生需要向原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将户口迁回原籍的申请。这一步是整个流程的起始,是表明您有迁回户口的意愿。 第二步: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身份证是证明您身份的重要证件;毕业证用于证明您的学历和毕业情况;户口迁移证是您从学校迁出户口时获得的重要凭证。有些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原籍的户口本等材料。 第三步:原籍派出所审核。原籍派出所会对您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符合迁回条件。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第四步:开具准迁证。如果审核通过,原籍派出所会为您开具户口准迁证。准迁证是您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重要许可文件。 第五步:学校派出所办理迁出。您持准迁证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为您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六步:原籍落户。最后,您持户口迁移证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完成户口迁回原籍的流程。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对于毕业时间、是否就业等情况有额外的规定。因此,在办理迁回手续前,建议您先咨询原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