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个人所得税该怎么交?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另一种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综合所得,通常由扣缴义务人(一般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在支付所得时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比如,公司在给员工发放工资时,会先计算出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然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这部分税款并代为缴纳给税务机关。 到了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这是因为预扣预缴的税款可能与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存在差异,通过汇算清缴来多退少补。例如,某人在多个单位取得工资收入,或者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时可能存在扣除不准确的情况,就需要通过汇算清缴来准确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而对于经营所得,纳税人则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如果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者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在办理申报时,要如实填写收入、扣除项目等信息,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