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该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三个大阶段,分别是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意味着想要离婚的一方,也就是原告,要向法院表达解除和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在这个阶段,原告需要做一系列准备工作。要起草一份起诉状,清晰地写明自己的诉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想法等。接着,要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像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对方出轨或家暴的证据等。准备好这些后,原告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要是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同时会告知原告不受理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等。 然后进入答辩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里要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内容进行回应。当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最后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在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庭审过程中,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也就是拿出证据并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之后,法院会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要是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如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居住的地方。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