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如何进行处罚?
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不太清楚。想知道要是有相关部门犯了这个罪,到底会怎么罚,是只罚钱,还是相关人员也要坐牢,具体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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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对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法律有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首先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这里面有几个要点需要理解。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那些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相关血液及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并且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和一些故意犯罪有明显区别。而且它是实害犯,只有实实在在造成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构成犯罪。 如果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非法采集等情况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此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还是危险犯,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就构成犯罪既遂,不管是否实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这样一对比,就能更清晰地了解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情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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