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类聚众斗殴会怎么处罚?
我跟人发生冲突,叫了几个朋友和对方打了起来,没造成太严重的伤,就是有点小擦伤。我知道这算治安类的聚众斗殴,现在很担心会受到什么处罚,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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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治安类聚众斗殴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这里说的治安类聚众斗殴,一般是指情节相对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对于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虽然治安类情节相对刑事犯罪情节轻,但也会根据具体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如果在聚众斗殴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达到一定程度,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总之,治安类聚众斗殴也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等处罚,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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