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后如何再次起诉?
之前起诉离婚后又撤诉了,现在还是想离婚,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再次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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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撤诉后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来说条件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保证司法资源合理利用 。不过,如果出现了新的事实、情节或理由,那么就不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这里说的新情况、新理由,比如撤诉后一方实施了新的家庭暴力行为、有了新的出轨证据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再次起诉有力的支撑。另外,如果是被告起诉,不受上述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但在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情况除外。 接着讲讲再次起诉的程序。第一步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清楚地写明离婚的诉求、事实和理由;还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证据要一并准备好)。第二步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这些材料申请立案。法院在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等后续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撤诉:就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到判决宣告之前,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 管辖权:指的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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