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的医药费该如何做分录?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遇到了赔付医药费做分录的问题。不太清楚不同情况该怎么正确记录,比如是公司自己承担赔付,还是有第三方赔付,又或者是员工赔偿等情况。想知道针对这些不同场景,具体的分录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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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的医药费做分录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需要赔付医药费,比如企业涉及医疗事故等情况,这种情况下要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这是因为营业外支出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例如企业实际支付赔偿款10000元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 。 其次,要是赔偿款由保险公司等第三方赔付,企业处于代收代付的性质。当收到赔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给相关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 再者,如果是企业为员工垫付医药费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收到赔付款,应将赔付款冲减之前垫付的费用,把计入“其他应收款 - 保险公司”科目借方的相应金额,冲减“管理费用 - 福利费”等科目贷方,以此来反映费用的减少。 另外,若企业直接发生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医疗费,在收到赔付款时,计入“银行存款”科目借方,同时将对应的医疗费用从“管理费用 - 福利费”等科目贷方转出,计入“其他应收款 - 保险公司”科目借方。 如果赔付款大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超出部分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计入“银行存款”科目借方和“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 如果是员工赔偿公司先前垫付的医疗费,会计分录可以是:借:现金,贷:管理费用 - 福利费 。 相关法律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需要依法进行财务核算。总之,赔付医药费做分录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形,按照规定准确选择会计科目进行记录。 相关概念: 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营业外收入: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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