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成立分公司?

我们公司业务发展不错,现在打算拓展市场,想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以及要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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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是注册成立分公司的相关内容: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1. 登记事项要求: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 申请登记时间: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并加盖公司公章。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 公司章程。

5.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8.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注册成立分公司的流程**

1. 名称核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工商登记注册:提交申请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等一系列材料。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需先前往相关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获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 审核决定:如果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会当场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如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则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4. 领取营业执照:若登记机关做出了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前往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5. 后续事项: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以及统计证、社保账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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