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有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有孩子,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是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的。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像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可随父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当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也可以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要是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会优先考虑。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会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 总之,法院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