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七岁寻衅滋事会怎么判刑?

我家孩子今年17岁,和别人起冲突,被说是寻衅滋事。现在一家人都特别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怎么判啊?是会坐牢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想了解一下关于17岁寻衅滋事判刑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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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寻衅滋事罪呢,简单讲就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表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17岁的未成年人寻衅滋事,如果其行为符合上述寻衅滋事罪的情形,原本是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的。但因为其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法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年龄因素,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后果不是很严重,未成年人也是有希望可以争取不坐牢,甚至是附条件不起诉(没有犯罪记录)。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定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检察机关就不再提起公诉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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