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和走账是怎么量刑的?
我朋友参与了诈骗,还帮着走账,我很担心他。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诈骗和走账的情况是如何量刑的呢?是会分开量刑,还是综合考虑呢?具体会依据哪些因素来确定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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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看看诈骗和走账在法律上的定义和量刑规定。 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比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数额巨大的标准可能会高一些。 而走账,如果是为诈骗等犯罪行为提供资金转移等帮助,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一个人既实施了诈骗行为,又进行了走账行为,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数罪并罚还是按一罪处理。如果走账行为是诈骗行为的一部分,比如是为了完成诈骗后的资金转移,通常会按照诈骗罪来综合量刑;如果走账行为是在诈骗完成后独立实施的,且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会数罪并罚。此外,量刑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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